2013年第25次城市规划项目审查会议

日期: 2024-10-17 作者: 新闻资讯

  2013年10月8日,李黎武局长在市勘测设计院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25次城市规划项目审查会议。局领导及局有关规划审查负责人、市规划处、市建筑设计院、市城乡规划信息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唐建林等四人旧房改建的问题等二十七个规划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会议审查的意见纪要如下:

  1、按95年建设用地审批单上确定的建设层数及底层面积进行改建。2、函告市国土资源局,对上述用地的具体坐标进行确定。上述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建设期限为97年3月至98年3月,是否同意延期,请市国土部门拿出具体意见。3、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工建设,由市规划执法支队依法进行处罚。

  1、该项目规划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与规划不符的问题,建筑退界与规划不符的问题,超建筑面积的问题,第一层外墙未按施工图要求用成品西式拱券线条装修的问题,办案区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问题,由市规划执法支队进行处罚。

  2、办案区未办报建手续,请质安站检验测试中心对房屋进行仔细的检测,质量安全符合标准要求后,同意补办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3、未按规划建公厕及垃圾站的问题,同意留出公厕及垃圾站的位置,由政府统一建设。

  1、不同意增加地下室。为消除安全隐患,对已开挖的地下室要恢复原样。2、该项目未经审批便进行地下室开挖,由市执法支队进行查处。3、主要规划控制指标由建房户委托市城乡规划信息服务中心进行核实。

  1、若业主不同意,则按控规指标函告国土资源局,并告知其规划设计还必须同时符合技术规定中退界、间距规范要求。2、建议业主做出概念性规划与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方案报市规划委审查通过后,再按方案进行反算,确定规划控制指标。

  1、根据市规委会的意见,盈利性质的私人投资项目应按商业用地的招拍挂程序运作,不属于划拨土地,因此给该项目选址没有依据。2、报告市政府

  1、对竹塘新屋组安置预留用地重新选址。2、将用地情况与重叠的用地红线图一并回复市城司。

  1、同意拟选伏塘森林公园内场地作为河东渣土填埋场,龙江桥村场地、百花塘森林公园内场地作为河西渣土填埋场。2、选址意见中要明确环境保护要求,对填埋控制高度、渣土性质、填埋的表层处理要明确要求3、项目建设前要按照渣土消纳场设计的相关要求做好设计的具体方案报我局审查。4、按程序进行公示,征求周边利害关系人无异议后,同意出具选址意见函。

  同意对该项目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建设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核实合格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1、原则同意设计单位推荐的方案,即平面采用东西走向,纵断面采用方案一,横断面采用方案一。2、工程管线应与给水、排水等专项规划充分对接,在实施中要一步到位。3、纵断面标高的确定要结合两厢用地和工程管线、道路的绿化景观设计要有方案,并报市园林局审批。5、道路上的交通设施与标识,在道路设计中要一步到位。6、道路设施及断面形式要与湖塘路基本保持一致。7、设计单位的水平要逐步提高。8、在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查时,对各项指标进行严格把关。

  1、原则同意按方案一进行初步设计。2、道路的绿化景观设计要有方案,并报市园林局审批。3、在下一步初步设计审查时,对各项指标进行严格把关。

  根据规划审查小组2013年第12次会议意见:(1)临东侧小区路的属国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该用地单独建设将影响国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剩余用地整体建设,不同意将该用地纳入该厂棚户改造范围,现该厂已在该用地上开工建设三栋住宅,根据8月13日专题会议及市国资委的意见,同意将该4704.43平方米用地一并纳入该厂棚户区改造范围。(2)2013年12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要求将该厂现有整个宿舍区纳入旧区改造的范围,整体规划,现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动工建设,将该厂宿舍区纳入旧区改造整体规划难度较大,同意在该厂提出的拟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根据项目已建情况适当优化。(3)该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规划报建设手续问题:我局根据控规及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先对该项目的平面规划进行审批。待房产等部门按政策核实该厂棚户区区改造的户数和国土部门办理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我局再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原则同意在方案二的基础上按下列要求做修改完善:1、方案二一定要进行规划指标复核和日照分析。2、建筑间距、建筑退界方面:(1)建筑退道路交叉口红线层高层住宅退北侧地界线米,符合规划条件退界要求,但不符合规划条件建筑间距要求,根据信息中心日照分析报告,相邻用地住宅建筑退地界线米后方可满足日照规范要求,考虑到北侧用地委托代理人与该项目用地委托代理人达成协议,同意其退界要求,但须确保协议的合法性。(3)根据日照分析报告,C区住宅日照满足大寒日两小时日照标准(西侧单元2-7层为办公用房,8-18层为住宅),但指标复核报告书中没反映出来。若设计为办公建筑,建筑单体平面图、施工图必须按办公建筑要求做设计。3、配套设施方面:(1)公厕须按规划条件要求临站前南路设置,蹲位不少于8个。(2)物管用房按规定应达到220平方米。(3)对幼儿园建筑的日照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4、停车位方面:(1)停车位须保证有效性,取消临街布置的停车位。5、土地重叠问题:根据规划、国土联席会议精神,该重叠部分土地使用权归唐建甫等10人。不允许广利来公司用来报建。6、园林办公楼设置及出入口问题:请园林局拿出意见。7、规划专家提出小区临站前南路布置主出入口,设计较为封闭、压抑,且进口高度只有4.4米,影响建筑美观,建议取消第二层。只要满足交通及消防要求。可不取消第二层。8、院内宅间道路,建筑设计企业设置为生态道路,是否可计算绿地率请园林部门拿出意见。9、报市规委会研究。

  1、剩余7#、3#、20#楼建筑容积率面积与已建房屋计容积率面积之和不能超过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计容面积。2、7#、3#、20#楼统一调整规划一并报建。

  同意为永州市口岸办公室的湘南进出口食品(农副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办公用地。

  同意为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国家焊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永州)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性质:办公用地。

  因为该宗地为置换用地,不需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为减轻建筑设计企业负担,先专题报告市政府,若市政府同意调整该地块控规指标,我局再按调整控规的程序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后报局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审查,再上报市规委会审议,然后报市政府审批;若市政府不同意调整,我局将不再履行调整控规的程序,以避免产生前期论证费用。

  配套设施的建筑密度为12.84%,超过7%的用地指标,物业管理用房占用了厂区主要出入口,故不同意报建宿舍楼及物业管理用房。

  1、拟选址用地性质与控规不符,2、是否属楼堂馆所建设项目,需函至发改委。3、拟选址用地规模不允许超出原选址规模。4、报市规委会研究。

  1、同意该项目就地棚改,30亩地作为棚改房和安置房用地。2、土地的取得由国土资源局拿出具体意见。3、棚户区的户数和产权分配由市房产局拿出具体意见。4、报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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