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生态旅游得以实现的三个条件

时间: 2024-08-24 05:15:55 |   作者: 钢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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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创建于1999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专门从事旅游研究的学术机构。中心多年来秉承“博采众长,精益求精”的宗旨,与学界、业界、政府和相关机构广泛联系,承担研究课题,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行业交流,参与国际合作。

  可持续旅游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框架之内,其内涵是针对某个旅游开发区,无论以何种方式来接待旅游者或经营旅游,都不要损害其原有风貌和价值,相反却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存留甚至培育其风貌和价值。而生态旅游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ECO为对象,以可持续旅游为根本原则,通过对它的保护性利用,使游客、当地居民以及旅游经营者都受益,并能使大众受到环境教育的一种旅游形式。近30年来,生态旅游在我国得到稳步发展,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反映了生态旅游在运营过程中带有某些不可持续性。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第一次提出了“全面推动生态旅游”,这预示着生态旅游在我国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可能性。为使生态旅游得到可持续发展,需要仔细考虑它应该具备的三个条件:第一,自然保护是前提;第二,环境教育是责任;第三,社区参与是保障。这三个条件各有深意,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千差万别,这主要是基于人类观察自然的角度各不相同。因此,相对人类而言,有与人类关系较密切的自然和与人类关系较疏远的自然之分。也就是说存在两个“自然”,它们分别是按自然固有规律演化的第一自然和与人的活动紧密关联的第二自然。第一自然是指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即人类足迹未至的自然,目前存下来的原始自然已十分稀少,对人类具有宝贵的价值;而第二自然是指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经过人类改造的自然,这种次生自然必须在人类的影响下才能存在。从生物多样性的观点来看,第二自然自身不仅能容纳固有的生物物种,而且作为众多野生生物的生长、迁徙和栖息场所,它对野生生物的生存及物种延续具有与第一自然相似的固有价值。此外,从人类生存的角度看,第二自然就与人类相邻,它拥有促进人类健康生存发展的作用,亦即作为生态资源的价值。近年来的环境保护运动不断改变人们对自然的进一步认识。最近较为常见的理解是:自然已经带有融入社会和物理环境两个方面内容的“统合的自然”的特征。“自然保护”的英文表达起初是nature protection,后来逐渐开始使用nature conservation,从这种转变中能够准确的看出对自然“贤明地利用(wise use)”的思想,这也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解释。无论是第一自然和第二自然,都是生态旅游得以开展的基础和前提。如果自然得不到保护,受到破坏甚至消失,生态旅游也便无从谈起。

  环境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1947年,是全球环境问题和生态意识觉醒的产物。IUCN在1970年内华达会议上第一次对环境教育的定义作了阐释,即环境教育是认识价值和澄清概念的过程,培养人们理解和评价人及其文化、生物物理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必需的态度和技能。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指出,环境教育就是达到环境保护目标的一种途径,它不是科学或学习课程的一个分支,而是应该按照终身的原则来进行的整体教育。目前,正规学校环境教育已经从摸索阶段逐步走向成熟,各类非正规环境教育的可行途径和实施手段、方法的研究仍相对缺乏。然而,环境问题是社会问题,仅仅依靠学校教育是不够的。生态旅游在全世界内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尤其是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广泛开展,使得环境教育和生态旅游的结合成为必然趋势。所以,在生态旅游运营过程中开展环境教育不但切实可行,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同时,生态旅游的教育性也是通过环境教育来实现的,生态旅游不仅在客观上体现出教育功能、产生教育效果,而且在主观上是借助环境教育设施、经过周密设计而进行的一种自觉的环境教育活动。目前人们已普遍认可与环境相关的教育包括三条核心线索,即“关于环境的教育通过环境的教育,为了环境的教育”,是当前比较盛行的环境教育模式。“关于环境的教育”指人们获得价值和知识所必需的知识;“通过环境的教育”强调人们在自然环境中,通过参与活动获得实际经验和环境知识,进而影响其态度、转变其观念,最终转变其行为;“为了环境的教育”指环境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当地社区与资源利用的关系中,当地居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相当高,他们传承了祖祖辈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和意识。并且他们大多生活在生态旅游活动的中心或边缘地带,如果强行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限制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的当地人使用这一些资源,将会引起他们强烈抵触的情绪。这不仅会使生态旅游的开展陷入困境,甚至会导致当地人干扰正常的旅游经营活动。因此,使当地居民获得最直接的利益才是发展生态旅游的基础和保障。

  世界各国在制定旅游政策时,往往首先把生态旅游置于优先发展的地位。比如,在保护区开展旅游业势必对该地区或其附近的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影响当地居民的就业。一般来说,居住在这样的地区的居民往往生活水平比较低,而且也不具备获得经济收入的有效手段,所以开展生态旅游恰好能解决这样的问题。应该说他们的生活水平的高

  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自然区域的保护程度的高低。事实上,这些居民能成为这个自然区域最合适的管理者和保护者,这是由于在他们身上有很多优势。首先,他们对于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其次,他们对那里的山川自然乃至一草一木了如指掌,同时具备许多外地人不可能掌握的实用知识,有时称此为小生计(minor subsistence)。

  只要对他们稍加培训,就能成为正式的导游。当然,这个环节在多数情况下是在接受正规的管理培训之后,通过当地的社会组织有秩序地来完成的。因此,社区参与的必要性也就凸显出来。可持续旅游更多强调的是一种理念,就是说一种旅游形态的存在,无论其规模或大或小,能否长期地和当地的自然、社会及文化环境相适应,将是优先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坚持可持续旅游的原则,应该是生态旅游的基本要义。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教授,博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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