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 监事会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
尚国潮”)监事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这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公允,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
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的新趋势,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制股权的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长期资金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均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公司这次发行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我们已对这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赞同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丽尚国潮盈利能力平平,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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